宿迁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2017-06-23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宿迁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二次)
受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宿迁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网上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环境保护局便携式气质联用仪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编号:SQJW[2017]23号
(三)项目预算:280万元
(四)主要内容:宿迁市环境保护局拟采购1台便携式气质联用仪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5或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16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投标人无行贿记录,
(三)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其正式员工,提供2016年11月份以来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授权委托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为准,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会议同此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一)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06月23日8:30至2017年06月29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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