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西安航空学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航空学院(阎良校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2017-05-47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垃圾清运,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垃圾清运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15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以上三项可提供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提供《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2日至6月29日9:00―11:30,
14:00--17:00时止(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