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交货地点:淮安生态新城;
5、质量要求:合格;
6、招标范围:电子警-察及卡口系统、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具体项目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
5、拟派项目经理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可以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者安全或者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具体部门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拟派项目经理锁定的备案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