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厂蓄电池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ZB2017-06-002/01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龙开口水电厂蓄电池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只对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1.1 项目概况
龙开口电站至大理、昆明的公路里程分别为182km和499km。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合同范围主要是龙开口电厂3组(共324只)800Ah直流蓄电池和3组(共324只)200Ah直流蓄电池的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和交货,并负责现场原电池的拆除和新电池的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等;提供技术培训服务,并提供完整的图纸资料等:
1.2.1 324只2V 800Ah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分3组,每组108只),包括电池间连接线和绝缘盖,并负责原电池拆除及新电池的安装、调试。
1.2.2 324只2V 200Ah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分3组,每组108只),包括电池间连接线和绝缘盖,并负责原电池拆除及新电池的安装、调试。
1.3 交货时间和地点
1.3.1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交货。
1.3.2 交货地点:云南省鹤庆县龙开口镇龙开口电厂买方指定地点。
1.3.3 工期:供货后60日内完成拆除、安装、调试,试验、验收。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生产企业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4.2 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有相应生产许可证,连续生产年限不得低于十年。应具有由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及年检记录。
1.4.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交最近三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4.4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产品在3个及以上大型水电厂(单机容量250MW或总装机容量1000MW)的直流系统及机组UPS蓄电池组成功稳定运行4年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应用证明,须提供供货合同文本,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材料(证明蓄电池产品安全稳定运行4年以上)和用户联系方式。
1.4.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在国内设置有长期的专业安装及售后、维修服务队伍。
1.4.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止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合同欺诈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1.4.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见本标投标。
1.4.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投标。
1.4.9 同一个生产企业对本标采购的蓄电池,只能由本企业或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1.4.10 投标产品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产品尺寸、主要技术参数、性能等方面)。
1.5 招标安排
2017年6月26日9:00分起至2017年6月30日17:00整止
未曾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