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监管部车辆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TGCGFW-N1706169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为 2 个分包,投标人可同时投报 2 个分包,可兼投兼中。
包号 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元)
包一 大型汽、柴油车辆维修(60余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机修类);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583012.00元
包二 小型汽油车辆维修(30余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需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个体工商户或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应具有二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165375.00元
备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报名与获取磋商文件
1.报名时间:2017年06月22日至2017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