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车辆购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调研及集中公务活动车辆购置
二、招标编号:LFCG-2017-34a(2)
三、货物需求:轻型客车一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 人民币陆拾万元整(¥600000.00元)。
五、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
5.1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2具有履行本项目必需的人员、资金、专业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5.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4如投标人是代理经销商的,须取得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5.5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在开(评)标当天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查询记录的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惩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单位只能授权一人参加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七、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6月23日起至2017年6月29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