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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2021910SZ01WZ048-1205400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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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溪电厂4×300MW机组废水系统综合治理及节水减排改造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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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少于2个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电厂废水处理系统,或其他工业污水、废水系统处理能力在300t/h及以上的新建或改造项目,且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包括封面、参数、签字页等)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或验收合格证明复印件;
4、项目经理资格: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两个及以上相应水处理系统新建或改造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年龄不大于 55 周岁;
5、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分包,仅限于建安部分。不得进行转包;
6、投标人若分包,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分包单位的资格文件供招标人评标时审查。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则视为无效投标;
7、近3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电力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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