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度泉厦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养护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建发展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驻厦门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概算投资额:约2000万元。
建设地点:(沈海线)泉州至厦门高速公路沿线。
规模、数量:本工程涉及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沿线道路,工程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数量根据设计文件和沿线道路实际损坏及维修情况确定。
主要内容包括:沈海高速公路泉厦段沿线道路路面路基病害处治、路面改造、交通工程。
性质、用途:高速公路路面养护维修工程。
实施时间:2017年6月-9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具备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承包一级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2投标人应具有生产能力达到160吨/小时(3000型)以上的沥青混合料拌和楼,且配套生产能力达到80吨/小时(1500型)以上的厂拌热再生设备拌和站,同时应在距沈海高速公路K2304厦门收费站70km范围内。
3.3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自2014年1月1日以来,完成至少1项已通车高速公路路面维修工程且合同额达2000万元及以上。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贰 级 公路工程 专业注册执业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6 月 24 日至2017年 6 月 30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