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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6-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增发改投[2017]189号批复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项目名称  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增发改投[2017]189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改革和金融工作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增发改投[2017]1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现决定对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看守所监区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6270197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20-8265314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32821156 三、建设地点:增江街增江大道北5号。 四、项目概况:拆除原监区D区建筑1568.5平方米、通道雨棚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复建),场地平整1835平方米;新建监区建筑2066平方米(含建筑装修)、变电房30平方米;对监区A、B、C、D四个区实施给水管线改造、热水和通风系统改造等工程。项目计划总投资1710.48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7-4971 2、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3、招标内容、规模:拆除原监区D区建筑1568.5平方米、通道雨棚2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复建),场地平整1835平方米;新建监区建筑2066平方米(含建筑装修)、变电房30平方米;对监区A、B、C、D四个区实施给水管线改造、热水和通风系统改造等工程。 完成设计(包括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物按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设计、竣工图编制及建设过程的配合服务等)、工程施工[包括拆除建构筑物、场地平整、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工程、建筑、结构、装饰、强电、给排水、消防、消防弱电、通风、监区热水系统改造、测谎、突审室装饰、室外照明、监控视频系统、发电机房等]至竣工验收、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代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 2)根据委托人和设计任务书要求,负责设计(按建筑物按绿色建筑一星级的评价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采购、编制项目概算、预算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4)为满足本工程项目投入使用所需的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含用地红线外)的接驳; 5)红线内场地平整及地上附着物清理; 6)现场七通一平 5、招标控制价:¥1486.74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1339.32万元、工程设计费¥49.83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26.79万元(指临水、临电接入费、入场便道等前期费用)、基本预备费¥70.80万元。 六、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招标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签到及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年06月28日00时00分2017年07月18日0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从发布招公告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天。 2、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8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8日12时00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年07月18日14时30分2017年07月18日15时30分 4、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9日10时00分 5、投标报名、接收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签到、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地址:增城区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指定开标室,可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进行查询。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及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 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达投标报名地点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资料如下: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②《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上述①至②资料需按照要求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投标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和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未按第八条第1点要求递交资料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5.2施工资质:建筑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在报名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6.2设计负责人的人员为:须具备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8、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 10.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10.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10.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人员、项目负责人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10.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资格审查时,通过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对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投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是否符合要求提供辅助审查结果,最终以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的结果为准。对联合体企业暂不提供辅助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②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通过设计部分(或施工部分)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少于3人时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信息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的除外)。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dlztb.cn/)等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6月   
附件一

资格审查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资料一览表

项目 内页码 提交资料要求
1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须提交书面资料
施工部分
2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3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单位)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7 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或延续注册成功的临时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信息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
8 项目负责人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9 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10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施工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
设计部分
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2 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单位)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3 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证明   须提交书面资料,必要时须原件备查。
4 投标人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设计单位请自行删除投标申请人声明(一)第四、六、七、八、九条)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诚信档案(联合体各方)   企业诚信档案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查询。
注: 1、本表应确保在评标期间必要时可以提供原件备查。若存在虚假材料,一经发现或被投诉,经确认证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上报给相关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2、本表在编制投标时应附于投标文件内的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3、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应满足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 4、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的上传件必须内容清晰可辨,因上传件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将直接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导致资格审查或评标有效性不通过的后果由企业自负。 5、企业入库信息仍按分类记录,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信息归类和入库,由于投标人未按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归类和入库而导致的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投标人申请人声明需联合体各方独自签字盖章外,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声明(一)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司授权招标人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将我司提交的电子文件进行公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投标申请人声明(二) 关于投标过程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在投标过程中不出现以下情形: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的; 二、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2处以上错漏一致的;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报价组成异常一致或者呈规律性变化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企业或者同一人编制的;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出现同一人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七、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 八、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人投标的; 九、不同投标人使用同一人或者企业资金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反担保的; 十、不同投标人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者经济咨询服务的,但招标工程本身要求采用专用技术的除外; 十一、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评标委员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围标串标行为的认定,并自愿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投标、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资格;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投标申请人声明(三) 关于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声明 本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的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若成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下列要求: 1、订立合同: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限期内与招标人订立施工承包合同。 2、施工现场技术和管理人员: (1)投标承诺及派驻现场的项目管理架构中全部技术和管理人员均为我公司员工; (2)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适当设置的项目管理架构,委派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均满足本工程建设实施要求; (3)在收到发包人进场通知的3天内,所有技术和管理人员全部到位,进入现场办公,不得兼职或者擅自离岗; (4)若因技术或管理人员未按投标承诺的人员和时间到位、或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我公司愿按发包人要求撤换不合格人员,并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及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水平。 3、工期:保证尽一切力量确保投标承诺的工期。本公司充分了解和预计在施工过程中,本项目可能会存在比正常项目更多的阻碍工期的情况出现,保证不因自身原因导致实际工期超过合同竣工时间。 4、材料、设备:保证准备并供应充足的材料设备,按投标承诺的时间全部按时到位。不因任何材料、设备因素阻碍工期而影响投标承诺的竣工日期。 5、质量、安全:保证实现本工程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目标计划,且按增城区有关文件及本工程招标文件文明施工管理方案中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管理。 6、不发生出 借资质、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7、不拖欠或克扣劳务人员工资,不拖欠材料、设备价款、分包合同工程款(如有分包工程)。 二、如不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无条件地接受招标人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以下处理: 1、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解除合同; 2、由招标人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合同履约保证金; 3、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参与增城区财政资金建设工程的投标; 4、两年内停止或永久禁止在增城区承接工程或者执业; 5、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进行公告; 6、报增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提请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7、其他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6-2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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