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7-06-30
招标编号:2017HYJL0612
开标时间:2017-07-2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编号:2017HYJL0612
一、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 对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及数量:
吉林奥融新能源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锂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空气压缩机设备采购项目,对所采购的空气压缩机设备要求满足以下条件:(1)设备要求国外优质品牌;(2)机组采用PLC控制;(3)冷却方式 :水冷;(4)压缩空气出口含油量为0,通过TUV CLASS 0无油认证。(5)投标方负责设备运输、装卸。(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方应向建设方保证所供设备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全新产品。在图纸设计和材料选择方面应准确无误,加工工艺无任何缺陷和差错。技术文件及图纸要清晰、正确、完整,能满足系统试验装置安装、启、停及正常运行和维护的要求,同时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及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2、质量要求:符合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格及参数要求的合格产品。
3、供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货到项目所在地
4、采购预算:198万元
5、供货地点:业主指定地点(吉林经济开发区辖区本项目所在地)。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的经营范围;
8、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未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