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巴林左旗2017年第二批撤并村水泥路工程第一合同段Y301半拉山-尖山子公路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巴林左旗十三敖包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招标人为十三敖包镇通村水泥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第一合同段:Y301半拉山-尖山子公路工程概况:路线起点位于十三敖包镇半拉山村,桩号为K0+000,途经新井村、西山站村、青山村, 终点至尖山子村,桩号K12+72,路线全长12.72公里。四级公路标准修建,全线设计速度采用20Km/h,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3.5米。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公路—Ⅰ级。小桥涵与路基同宽,利用的原有桥涵维持原有荷载等级及洪水频率。
路面结构型式:15cm天然砂砾垫层+15cm级配砂砾基层+20cm水泥混凝土路面。
2.2、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第一合同段。
2.3、招标范围:施工标段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防护排水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内容。
2.4、计划工期:计划2017年8月开工建设,2017年9月底完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针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在被赤峰市交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3日至 2017年7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合同段售价 2000 元(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巴林左旗2017年第二批撤并村水泥路工程共划分3个施工合同段,投标企业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且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招标文件按合同段单独出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5日08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3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室(产权交易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www.chinabidding.com.cn)及(www.nmgztb.com.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名称:十三敖包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牟青春
联系电话:13754061957
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巴林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室
联系人:文股长
联系电话:0476-7866604
招标代理机构:赤峰铭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西段天宇大厦7楼
邮 编:024005
联 系 人:王蕊
电 话:0476-8282477 、15947166476
传 真:0476-8282477 2017年7月3日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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