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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整治违法排污污染源摸查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整治违法排污污染源摸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

 受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整治违法排污污染源摸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IT-020-2017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环保水务局整治违法排污污染源摸查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125.0000
四、服务年限:3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段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最高限价
标段一 完成2017年度榄核镇、东涌镇、龙穴街道(53个村、居)污染源摸查服务 2017 年8月-2017年9月 41.66 万元
标段二 完成2017年度南沙街、黄阁镇、万顷沙镇(54个村、居)污染源摸查服务 2017 年8月-2017年9月 41.66 万元
标段三 完成2017年度大岗镇、横沥镇、珠江街(55个村居)污染源摸查服务 2017 年8月-2017年9月 41.66 万元
合计 125 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内的纳税和社保相关材料复印件);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 (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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