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泸州市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拟对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工程车采购采用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次采购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编号:LZZFCGDX(2017)0705
二、项目名称: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城南专职队工程车采购
三、资金来源:自筹,预算金额:
四、采购内容:江阳区公-安消防大队工程车采购,本项目共一个包件。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购买询价通知书时间:自2017年 7月6日9:00至2017年7月10日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