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水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机构选择项目(二次),招标人为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水利或本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由于一次招标失败,特邀有兴趣的潜在谈判人参与二次谈判工作。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
根据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拟将重组后的实业公司100%股权和相关债权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
2.谈判人资格要求
2.1 谈判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具有总所关于本项目参与投标的授权)。
2.2 谈判人须在万州设有常驻分支机构和专业人员。
2.3 谈判人近三年(以谈判公告发出时间为准)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
2.4 谈判人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最近三年(以谈判公告发出时间为准)未受到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给予警告和通报批评。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