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经济特区广珠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价报告表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招标人式:
2.1项目概况:
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建设在1999年与珠海电厂同期建设完工,随着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需补做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影响的论证,根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017年3月20日《关于抓紧办理电厂码头专用水域使用权的通知》要求,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权证书》于2016年3月28日已到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规定及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的要求,补充完成原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编制工作,专题报告按二级论证要求编制。用于补办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内重件码头和油码头《海域使用权证书》和办理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港池《海域使用权证书》的续期。
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珠海电厂码头专用水域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专题报告(二级论证)编制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3招标人式:公开招标。
有兴趣的投标人需要按如下(A)完成相关程序:
提醒:请务必确认报名资料成功上传(上传后可以尝试下载打开阅读是否正常)。短信通知后,请耐心等待招标代理通知即可,无需电话通知或咨询进度。
报名截止时间及相关说明事项详见本公告“5、投标报名”。
③完成报名资料上传后,此时显示为“待确认”状态,等待招标代理确认及通知后方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
④招标文件购买:投标人可在国e平台注册审批通过后登陆系统,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具体步骤:(a)登陆后选择“文件管理”-“招标文件购买”,选择对应项目生成订单;(b)通过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完成购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