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呼市公-安局(中央政法转移资金户)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标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首次参加的供应商请到代理机构进行窗口报名,获取用户名密码,下次公告资格预审可通过用户名密码进行网上报名。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招标会计师事务所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 : YZDZB-2017-24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其他会计服务 1 详见附件 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投标人注册地址应在呼和浩特市;
4、投标人必须成立十年以上;
5、投标人必须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入册机构;
6、投标人必须是注协评价的4A级(含4A级)以上事务所;
7、投标人必须具有6名(含6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8、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预审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3)营业执照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开户许可证 (7)上述1-9款所规定内容资料。
注: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以上所有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各页加盖公章)壹份;如提供材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报名,复印件资料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7月6日至2017年7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1:30时,下午 14:30—17: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