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运钞车武装押运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17-1-104)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
2.3 招标范围:昆明官渡农村合作银行运钞车武装押运服务,具体内容以采购人委托的为准。
2.4服务需求:
(1)每辆运钞车至少应配备4名及以上统一着装的押运人员,其中包括武装护卫(2人需有持枪证)、司机(1人)、解款员(1人)
(2)配备的押运人员年龄在20-40岁之间,且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具备抵御外来侵害能力等条件,并需经过专业培训且与乙方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必须保证不少于11辆押运车辆的正常使用,且根据招标人的需求,服务过程中招标人可以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对使用车辆的数量进行增减。
2.5服务承诺: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因政策调整或甲方主管部门、上级联社要求变更、调整,或甲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再需要乙方提供安保服务时,甲方可在合同执行期间终止履行合同,并支付已履行合同期间的费用。合同未到期的剩余部分不再产生任何费用,甲方也不必支付违约金。
2.6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武装守护押运。
3.2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及《武装守护押运保安服务许可证》。
3.3具备经安全保卫部指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专用运钞车;有建立健全符合守护押运服务要求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枪支(弹药)保管库(室、柜)及其安全防范设施,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和安全保卫部有关公务用枪管理的规定。
4.2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