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2017-2018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泗阳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均可前来应答。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泗阳电信2017-2018年车辆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2.2实施地点: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
2.3项目规模:24万(含税)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至框架份额执行完毕(以先到者为准)
2.5比选范围:泗阳电信2017-2018年车辆维修服务
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2.7技术要求:详见比选文件
2.8中选原则:推荐综合排名前3名为中选候选人,前2名中选。中选份额为第一名60%(约14.4万元),第二名40%(9.6万元)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或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答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若应答人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只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新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
3.1.2应答人应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副本】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提供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3.1.3应答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类机动车维修以上(含二类)资格。(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3.1.4应答人提供持证专业维修人员至少3名(如质量检验工 、机修工、钣金工、电工证等)(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1.5应答人应提供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维修业绩证明文件(提供合同或维修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1.6 应答人若在宿迁市泗阳县已有固定经营场所,提供经营地点房屋产权证书或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有效期至少至2018年12月31日;若在宿迁市泗阳县无固定经营场所,须承诺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内在宿迁市泗阳县设置固定经营场所。
3.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应答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应答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应答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应答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应答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6)应答人比选文件中存在伪造或虚假资料的。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式
4.1资格后审
5. 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2017 年 7月 7日至2017 年 7 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