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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保【2017】33号 批准建

 本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水保【2017】33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 宁化县水土保持办公室 ,建设单位为 宁化县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部 ,委托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 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 ;
2.2 、建设地点: 宁化县淮土镇、石壁镇 ;
2.3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
2.4 、工程建设规模及标段划分: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工程总造价约375万元,共分为A、B两个合同标段,其中A标段为江头-拱桥村段,投资额约283万元;B标段为田背村段,投资额约90万元;具体工程规模详见财政审核后的预算造价,由招标代理公司开标15天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上公布 。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宁化县枫树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的工程措施部分,包括A、B两个合同标段的新建生态护岸、亲水台阶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的施工,本项目按财政审核部门审核后的单价,采用固定单价投标,工程结算数量以现场实际签证的工程量为准;
2.6 、工期要求: 2017年12月30日前竣工;
2.7 、工程质量要求: 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合格标准。
2.8 、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3.2 、投标人 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 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
3.5 、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
3.6 、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
3. 7 、 根据宁化县纪检、监察文件,违反工程建设招投标廉政准入行为的单位和自然人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因重大质量事故问题或不良行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信用档案且通报禁止投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9 、本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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