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采购资金落实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具备招标条件。受巍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对巍山县公路分河线、青华线、龙街线交叉路口“五小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巍山县公路分河线、青华线、龙街线交叉路口“五小工程”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ZDGC2017-07170
1.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巍山县公路分河线、青华线、龙街线交叉路口“五小工程”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
1.4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1.5项目地点:巍山县公路分河线、青华线、龙街线交叉路口
1.6采购预算:28.49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2投标人需具有近三年内相关项目的类似业绩,并具有较强的服务能力,能提供长期及时的服务;
2.3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安全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经营范围与所投内容相符,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3.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3.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3.7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四、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7日起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