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和龙市2017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延边州公路管理处以延州公农字【2017】88号文件批批准建设,项目编号:JLZCJT2017-49,项目业主暨招标人为和龙市公路建设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为和龙市2017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即01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主要工程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施工路线 工程内容
1 Y002长财村至和勇县道 标志、护栏等
2 C232长财至长财屯 标志、护栏等
3 C233民光土山乡道至达里洞 标志、护栏等
4 X134头土线 标志、护栏等
5 C128一级公路至龙泉洞 标志、护栏等
6 C147一级路至光东七队 标志、护栏等
7 C107东城至兴进 标志、护栏等
8 C101东城至龙井 标志、护栏等
9 Y004头道至十里村 标志、护栏等
10 C256高产至县道 标志、护栏等
计划工期: 2017年8月16日~2017年11月30日,共10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3年(2014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工程)吉林省内至少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分包。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中标单位拟投入的人员、设备不能在2017年全省农村工程施工中在同一施工期间内重复,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有重复现象,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5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未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