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开封市新区金黄路(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道路新建工程、金明西街(魏都路 -周天路)交通设施工程已由开封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汴新发改 [2017]1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新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及内容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新区金黄路(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道路新建工程、金明西街(魏都路 -周天路)交通设施工程 。
2.2项目编号: HXZB20170620。
2.3建设地点: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魏都路 -周天路 。
2.4建设规模:新建道路全长 572.693m,道路划红线宽度 20m。
2.5项目投资额:道路新建工程 676.020740万元、交通设施工程约 69.493473万元。
2.6计划工期:一标段( 120日历天)、二标段:( 40日历天)、监理(随施工工期)。 2.7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本工程分为施工两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施工:
一标段:开封市新区金黄路(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道路新建工程(含道路、排水、照明、绿化及电力管沟)。
二标段:开封市新区金黄路(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金明西街(魏都路 -周天路)交通设施工程 。
监理 :
开封市新区金黄路(金明大道 -金明西街)道路新建工程、金明西街(魏都路 -周天路)交通设施工程监理。
2.9 招标范围:
施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监理: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师(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 2017年以来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未在本公司参保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4.财务状况要求:须提供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7月 17日至 2017年 7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