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人:无锡华光股份有限公司
1.2项目概况
无锡华光股份有限公司拟销售08Al带钢,约80吨(华光本公司10吨、梅村分厂约70吨),数量以实磅为准。
1.投标方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7月18日(9:30-11:30,14:00-16:00)至 2017年7月24日(9:30-11:30,14:0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