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台商工业园二期土地整理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遂开发改[2016]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开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遂开发改[2016]3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60624021 )
监理一个标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及以上【项目总监出席开标会并携带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公司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同时项目总监还须携带:(1)本人身份证、总监证书、职称证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资格证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的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总监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招标人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相关资料及人员证件进行审查,查验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审依据;公示期结束后按程序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单位将投标班子成员资格证提供给项目业主,并按程序递交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合同】资质,近五年内至少已完成1个市政道路施工监理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