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沧州市环境保护局献县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营干渠及黄芦铺村污水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营干渠及黄芦铺村污水治理项目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经营范围,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的投标人;2)具有类似坑塘、河道污水治理项目业绩。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纳税回执); 4)被授权人需提供2017年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证明被授权人为企业正式在职职工材料);5)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6)业绩证明资料:类似坑塘、河道污水治理项目合同。以上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7月17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1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