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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为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汾公司),项目资金

 本为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汾公司),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汕汾高速公路起于汕头海湾大桥北桥头,与深汕高速公路相连,途经汕头市的外砂、上华、店市及潮州的铁铺、钱东、黄冈,止于闽粤交界的汾水关,与福建境内漳(州)诏(安)高速公路相接。全线总长约65.853km,共设7个收费站(点)。
2.2招标范围: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押运物品包括国家允许流通和使用的现金(人民币)、纸质单证,符合押运保管安全要求的其他物品,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通行费押运 零钞押运 押运服务期限
上门收取/
押送款箱 站(点) 站(点)所属辖区 上门收取/押送款箱 频次 押送 目的地 兑换频次 兑换押送目的地
1 汕头收费站 汕头市 1次/天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每月至少1次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与各收费站点之间 36个月
2 外砂收费站 1次/天
3 湖心收费站 1次/天
4 店市收费站 1次/天
5 潮州收费站 潮州市 1次/天
6 钱东收费站 1次/天
7 黄冈收费站 1次/天
8 汾水关主线
投包机房 1次/天
注: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迎宾路1号。
2.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2.3.1本项目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设一个标段。
2.3.2服务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应包含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武装守护、押运。
3.2投标申请人须是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武装守护、押运(在许可证范围及有效期限内经营)等。
3.3具有1年以上承接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经验及3年以上承接银行现金款箱(包)押运经验(至投标截止日)。
3.4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4 日至2017年 7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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