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广东省惠东县地方税务局 的委托,拟对 惠东县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外包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300-201707-hdxdfswj-0012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地方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400,000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和服务能力;
4.拟派项目组负责人(3名)须具有注册税务师或注册会计师资质;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开标时间之后。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 年07 月18 日 至 2017 年 07 月 24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