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舒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三标段:工程监理】已由舒兰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舒兰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的规模:监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舒兰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监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本标段投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投标人代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担任(委托人指本项目项目总监,开标当日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总监理工程师证复印件),其他人担任授权人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