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英区人民法院物业管理(2017年7月-2018年6月)(第三次) 项目编号 HNYZ-JZ2017007-III
资格要求 1.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一证一照)的新证复印件}; 1.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凭证); 1.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记录凭证); 1.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总表)和现金流量表);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7、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谈判文件的开始时间 2017-07-18 08:30 获取谈判文件结束时间 2017-07-20 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