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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厂区秩序维护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厂区秩序维护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金桥热电厂厂区秩序维护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1.服务期: 12个月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企业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2.2.2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2.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2.5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9日9:00起至2017年7月23日17:00止,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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