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滤袋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北京龙电宏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除尘器超净排放改造项目所需的关键设备制作。
2、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3、4号机组除尘器超净排放改造项目
(2)装机容量:2×300MW;
(3)项目地址: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大方镇贵州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3、标段划分: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采购数量 工期要求
窗体顶端
CHDT031/16-SB-0501
窗体底端 关键设备制作 电袋复合除尘器旋转喷吹机构、花板制作及组装。 2套 2017/8/30
(到货)
六、资金来源: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及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必须具备相应系统及设备的制造能力。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方在最近3年内在环保技改改造工程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不接受国内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的投标。
2、公告时间:2017年7月19日-2017年7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