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石油分公司蓬溪油库工程已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川经信运行函【2013】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遂宁石油分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按国家有关规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四川石油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招标核准文号为:川经信运行函【2013】3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新永一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遂宁市蓬溪县鸣凤镇慈竹湾。
2.2 工程规模:遂宁蓬溪油库新建油库总库容5.2万立方米,一期新建库容为3.2万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遂宁蓬溪油库工程(一期)无损检测等相关内容;
2.4 标段划分:无损检测1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本次工程计划工期与安装工程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B级及以上资格证书,近3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3个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30 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