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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洛新工业区至新310国道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洛新工业区至新310国道公路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

 一、招标条件:

洛新工业区至新310国道公路新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新工业区至新310国道公路新建工程建设监理项目
2.2 审批编号:洛新政集采【2017-07-17537】
2.3 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216号
2.4 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为准
2.5 建设地点:新安县磁涧镇境内
2.6 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建设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的监理服务。
2.7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8 预算资金:约150万元
2.9 计划工期:施工阶段12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计24个月。
2.10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11安全目标:安全生产零事故
2.12文明工地目标:达到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持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记录;
3.3、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公路专业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
4.7、报名时间:2017年 7月19日----2017年7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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