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7050监公
1. 招标条件
本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监理)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
2.3建设规模:鹤城路供热管网工程:鹤城路(天山街-卜奎大街):长度1500米的供热管线(DN1200mm);鹤城路(水师路-卜奎大街),长度1500米的供热管线(DN1200mm)、飞鹤路(天山街-嵩山街),长度1000m的供热管线(DN700mm)
2.4计划投资:4650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8月12日-2017年10月31日,共计81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监理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注册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承诺,监理工程师2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人2人(市政相关专业),建经1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总监。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先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再使用本企业锁在黑龙江省招标监管网进行登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8日14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