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物位仪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WZGS-GK-170591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仪器仪表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生产建设需要的物位仪表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19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按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
2.5 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所有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体现“液位”或“物位”或 “界面”或“料位”或“仪器”或“仪表”或 “仪器仪表”等涵盖招标产品的“研发”或“设计”或“加工”或“生产”或“制造”等的字样];
(经营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和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范围必须体现“液位”或“物位”或 “界面”或“料位”或“仪器”或“仪表”或 “仪器仪表”等涵盖招标产品字样)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体系覆盖范围中产品名称可有前缀和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证书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4、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形式批准证书》。计量器具名称必须包含“物位”或“液位”等字样。
(证书中计量器具名称可有前缀和后缀,包含上述字样即有效;证书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
5、投标人必须具有由国家认可的机构颁发的涵盖本次招标产品的防爆合格证,防爆等级满足防爆II区要求。
(证书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
6、投标人必须提供产品制造标准(需提供制造标准的完整文本,标准须经有关部门备案)及由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依据此标准的合格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报告所检项必须包含示值误差、信号输出误差;
(所提供产品标准应与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一致。对于各地检测机构可能出具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名称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于“测试报告”、“实验报告”等名称不同的报告,需由厂家提供当地检验部门出具的效果等同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的情况说明,以便于在评标现场评定是否符合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要求标准。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存在生产销售分工情况时,可提供生产公司的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产销关系依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判定,证明材料、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制造标准文本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带到评标现场审核。)
7、投标人需提供对应投标产品的样本(样本影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起递交,样本内容作为判定是否满足技术要求的依据)以及货物需求一览表中的招标货物的样品(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标★,必须带到评标现场,中标后进行封存以备后续查验);
8、标段一、二、三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表)“备注”中填写产品型号;标段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表)“备注”中填写产品原理,且标段四产品原理不能与前三标段相同、不能为雷达、超声波、干簧管、石英玻璃管、玻璃板、翻板磁浮子、浮球、浮筒等中石油一级集中采购物位仪表的原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17-07-20 08:00:00至2017-07-27 23:59:59,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