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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东、西区机坪增补二期工程-场道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已由民航函[2016] 12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

 1. 招标条件

本已由民航函[2016] 12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民航发展基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的建设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飞行区(适用于3个标段)
2.2 本标项目的建设规模:在首都机场飞行区中区新建8个C类机位的站坪;在首都机场飞行区东区新建5个(2F2E1C)机位的站坪;在首都机场飞行区西区新建11个(4E7C)机位的站坪。
2.3 本的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适用于中区、东区标段),300个日历天(适用于西区标段);
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9月1日开工(适用于3个标段);
2.4 本的标段划分:中区标段、东区标段、西区标段;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中区标段:首都机场飞行区中区新建8个C类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
本工程东区标段:首都机场飞行区东区新建5个(2F2E1C)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
本工程西区标段:首都机场飞行区西区新建11个(4E7C)机位的站坪的场道工程、地基处理及消防工程施工所有工程。
2.6 本工程中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5,721,252.45元,本工程东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76,423,923.06元,本工程西区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82,835,273.36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应标段的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7 其他: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最多对本项目的3个标段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3个标段)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2015年或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 和2017年1月~2017年6月期间连续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3.6 业绩要求:2014年1月1日至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以上的4E级(含)以上机场场道工程施工项目业绩(适用于中区标段);投标人须提供工程名称等相关信息,并附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业绩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签证书上显示日期为准。
3.7 投标人拟派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一级建造师,民航机场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9 信誉要求:
2014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适用于3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至2017年7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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