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崇左市江南路西段改造工程已由崇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崇发改投资〔2013〕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崇左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南路西段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HZTCZ-FWZB-2017-005
建设地点:崇左市江南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三段:1、江南路段:道路全长1382.07米,道路宽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时速为40公里/小时;2、环江西路:道路全长274.21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宽24米;3、经一路与江南路连接线:道路全长1109.339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为30公里/小时,道路宽24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约16882.68万元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质量保修期结束止,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招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准备、施工、验收、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以上(含)工程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不接受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专职监理人员(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4 其他要求: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的人员最低资格配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7 月20日至2017 年7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