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由永济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采购,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受永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济市园林绿化管理处洒水车等采购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713138101
2.3采购项目的实施地点:合同签订地点
采购预算价:140万元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
采购内容:20方洒水车1辆、12方洒水车1辆、8方洒水车1辆、5方喷药车1辆、自卸车1辆、随车起重运输车1辆、草坪修剪机4台、手推式割灌机4台、三轮翻斗车1辆、枝桠粉碎机1台
采购范围: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车型必须为国家公告(含免征)车辆,具有合法上牌照手续,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含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配套软件系统“改装车产品参数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国家环保总局环保产品公告证明文件;3C认证。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7月19日08时00分起至2017年7月25日18时00分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