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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坪街道城市道路改造工程比选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7]20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

 一、本项目经泸州市江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泸江发改投[2017]202号批准建设,比选文件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泸江发改备[2017] 86号。本项目现通过固定价比选方式(E方式)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大山坪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大山坪街道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大山坪街道辖区范围内多处破损道路
实施时间 2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对大山坪街道辖区范围内多处破损道路进行路面拆除及恢复、栏杆拆除及恢复、路沿石拆除及恢复、排污沟整治等,整治面积约8000㎡。
建设资金 上级财政拨款
其他 工程发包价中包含暂列金1.76万元和暂估价110万元,不包含销项增值税。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大山坪街道城市道路改造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
1、拟任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专业贰级建造师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中选人必须现场压建造师证原件,直到工程竣工后退还;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必须和承诺的人员的证书原件相符,企业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必须是社保部门提供的证明。如出现伪造行为对公司进行黑名单处罚。3、需要审核的资料原件应同时提交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任何补充资料。5、比选申请人如选择A方式缴纳比选保证金,务必在转账回单备注栏注明:BZJ-395。6、中选人须凭介绍信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回单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7、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帐户与比选保证金帐户一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随机抽取中选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2017年07月24日10时00分,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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