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 隆昌县隆云路汤圆店至金墨湾段路面改善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隆发改基础[201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隆昌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5%:85% ,招标人为 隆昌交通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隆昌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隆发改基础[201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隆昌县山川镇红光村汤圆店(国道348线K19+458处)-和平村-云顶镇大坳村-大田村-余家桥-石鹅场过境段-埝塘村-圣水村-牛牯桥-云顶镇金墨村(县道付李路K11+089处)。
2.2 建设规模:建设里程10.78公里,双车道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6.5米,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建设工期: 365 日历天;监理服务期:施工期+2年缺陷责任期。
2.4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08月
2.5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 施工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近4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3个 类似项目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近4年(2014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四川省省外企业需具备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 月 20日至2017年 7 月 24 日23:5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