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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栾川县三川镇小红村公路及护河堰坝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栾川县三川镇小红村公路及护河堰坝治理工程已经栾招投标办【2017】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

 一、招标条件

“栾川县三川镇小红村公路及护河堰坝治理工程”已经栾招投标办【2017】1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京豫对口协作资金,已落实。受栾川县三川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栾川县三川镇小红村公路及护河堰坝治理工程
2.2招标编号:HNJDL-2017-011号
2.3项目概况:该工程公路部分挖方12215.8m?,其中现场利用土石方5111.1m?,弃运土石方7104m?;护河堰坝治理部分挖土方1146m?,C30混凝土挡土墙1551.1m?,滤料铺设685.45m?,DN75排水管347.81m?。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量
2.5建设地点:栾川县三川镇
2.6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7资金来源:京豫对口协作资金
2.8预算金额:约128万元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0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2.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1.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5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3.1.6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员工,在本单位缴纳连续近一年的社会保险;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1.8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 7月25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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