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479 省道鹤峰县茅坝至梳背溪段改建工程、464省道鹤峰县铁炉至叶家垭段改建工程和476省道鹤峰县走马至堰垭段改建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标段 项目概况
01 479 省道鹤峰县茅坝至梳背溪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太平镇中坪村,沿省道479老路进行改造升级,止于鄂湘界梳背溪,全长约13km,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为8.5m , 全线设桥梁310m /5座,中隧道810m /1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02 476 省道鹤峰县走马至堰垭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走马集镇,沿省道476老路进行改造升级,止于鄂湘界堰垭,全长约54km,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为8.5m,新建桥梁100米/2座,加宽利用桥梁245米/4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03 464 省道鹤峰县铁炉至叶家垭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铁炉集镇,沿省道464老路进行改造升级,止于鄂湘界叶家垭,全长约5km,采用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为8.5m ,桥梁223米/2座,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
2.2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包括两阶段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施工招标图纸、施工招标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招标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其他工作;负责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及配合业主进行项目评估、报奖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最低须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资质及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乙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每个投标人可对上述 3 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 1 个标,同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从中标候选人中选择双院制咨询(含地勘监理)单位。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有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果存在行贿记录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7 年 7 月 1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