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孝感市市民之家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已由孝感市政府采购办孝采计备[2017]XM01126号文备案批准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孝感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孝感市市民之家食堂厨房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按工程量清单范围;
2.3供货期:签订合同后,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2.4质保期:2年;
2.5招标控制价:1537454.00元。
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提供厨房设备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必须是提供厨房设备的制造商,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灶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器具《备案证》(且生产、售后单位必须是同一个公司,售后单位的证明材料以营业执照为准);
3.4投标人具有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及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必须具有保温台类、星盆类、蒸饭车、工作台柜类、保温汤桶、灶具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3.6投标人拟派的相关人员须持有燃具安装维修(商用)证书人员、商用灶质检员证书、燃气和暖通专业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人员;
3.7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不得处于亏损状态);
3.8投标人近三年完成3个及以上类似厨房设备制作、供应及安装项目且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
3.9投标人须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且能提供本次投标设备的备件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服务;
3.10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税证明;
3.11投标人须持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证书》;
3.12投标人须提供公司员工缴纳社保花名册;
3.13投标单位须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文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3.14投标单位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制造商授权的承诺:投标单位须承诺若本单位中标后,须按采购方的规定选定相应主要设备品牌,并取得相应设备品牌的制造商授权。
4.本次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制。
6.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投标报名时须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6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