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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洋浦一路、机场大道辅道道路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长春市洋浦一路、机场大道辅道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市洋浦一路、机场大道辅道道路工程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7]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洋浦一路、机场大道辅道道路工程项目监理
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建2条道路,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和照明工程等。1、洋浦一路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28米,新建机动车道长度1753.9米,机动车道面积30164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877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7016平方米,雨水管线长度1872米,污水管线长度1850米,绿化带面积5262平方米,路灯100盏,行道树702棵;2、机场大道辅道工程,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线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道路红线宽度80米,仙剑机动车道长度662.57米,机动车道面积13260平方米,人行道面积3978平方米,雨水管线长度1140米,绿化带面积5400平方米,路灯38盏,行道树216棵
项目地址:长春市二道区
计划监理服务期:2017年8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4-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近三年(2014-2016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的要求。
3.5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入长备案。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7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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