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河口经济开发区祥河路道路建设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7-203号
工程规模:自海宁路向西新建道路长约163米、宽18米,配套两侧雨污排、路灯、绿化、人行道。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施工分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44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目标:合格。
标段内容:自海宁路向西新建道路长约163米、宽18米,配套两侧雨污排、路灯、绿化、人行道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施工投标企业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投标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投标人不得存在失信被执行等行为,否则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标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出具之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 、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7月19日至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