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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技改、零购工程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技改、零购工程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技改、零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技改、零购工程公开招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筹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 招标内容:
编号:0651-17011444 CJ-2017-10
名称: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信息通信技改、零购工程公开招标
招标实施地点:见技术规范
招标具体内容:
标段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二 无线AP设备 10 台
光纤熔接机 1 台
通信蓄电池充放电一体机 2 台
UPS蓄电池充放电一体机 1 台
三 光时域反射仪 1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通用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许可范围应与本项目采购产品内容相符;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履行本项目合同,具有一年及以上财务报表及财务审计报告;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投标人、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10)如合同标的物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则必须提供强制认证文件。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委托书;
(2)若所投产品涉及国家强制认证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型式试验报告,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ISO或同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2014、2015、2016三年类似销售业绩3份。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不可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7月20日-7月26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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