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净化厂碱洗装置管壳式换热器采购
项目编号 2017-0204230-CPMC-0004367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2.使用功能: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3.技术标准: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4.质量要求: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5.服务: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6.项目进展情况: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制造商,具体提供但不局限于以下资质的文件: 2.1 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彩色扫描件)。 2.2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函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3 投标人2014年-至今在省级及以上、中石油集团公司内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以接受)。 2.4 相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D1/D2级以上(含D2级)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商。 2.5 具有本次拟招标设备在石油、化工行业相同或相似换热器供货业绩。(合同彩色扫描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