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XZB2017-07-001
1、招标条件
本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阿荣旗光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隶属于华能呼伦贝尔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阿荣旗热力公司#1的提效改造工程。
2.2招标范围:#1提效改造工程对29MW热水进行分离器提效改造,将原有高温绝热方形分离器及相关辅助装置全部拆除,在炉膛与尾部烟道之间加装蜗壳式旋风分离器,考虑到炉膛与尾部烟道之间的尺寸所限,采用水冷蜗壳式旋风分离器结构。(详见技术规范书)。
2.3建设地点:阿荣旗光明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4施工时间:本次#1提效改造(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投标人必须具有窑炉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相关施工资质,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设计、生产和制造耐火材料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循环流化床浇注料浇筑、维修的业绩,并在运行、调试及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施工质量问题,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复印件;
3.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1.5没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1.7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3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21日14:00时起至2017年7月25日17:0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