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我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哈尔滨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选定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选定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4号线线路长约37.5公里,5号线线路全长约36.1km。
2.4服务期:自委托人向安全预评价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竣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哈尔滨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
2.7标段划分:共划分2个标段,可以兼投兼中。
标段一:哈尔滨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选定
标段二:哈尔滨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单位选定(包含1号线四期安全预评价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2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还须具备同类项目安全评价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3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3个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安全评价业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完全反映上述业绩要求,必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1日至2017年7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