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江南区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已由南宁市江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江发改【2017】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宁市江南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城区多方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南宁至扶绥二级公路(江南区段)路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XJHNN2017-D14
建设地点:南宁市江南区江西镇、沙井街道。
主要建设规模:K0+000-K21+555,总建设里程21.555公里,路基宽12米;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主线设计时速60km/h。
招标范围:全路段路基边沟排水沟维修、沥清混凝土路面加铺改造、桥面铺装维修及交通安全设施等施工阶段和质保阶段监理,有关详细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
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总投资估算为7631万元。
质量要求:合格。
监理服务期:150日历日。其中: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15日历日,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35日历日,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12个月。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自2012年以来累计独立完成过20公里以上的二级或二级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经验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或地市级及以上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0日 至2017年7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